“是你们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感受到了党的关怀,谢谢人民的检察官。”
简陋的出租屋里,司法被救助人赵晶(化名)含泪握着检察官的手哽咽的对着手机另一端的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陆陵说。
这一幕发生在3月23日,克东县检察院在拜泉县召开的一场别样的听证会现场。由于申请人赵晶身体不便且家住拜泉县,克东县检察院就把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开在了赵晶家中。
这是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克东县检察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又一次生动实践,让被救助人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听证会由克东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勇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申请人代理律师等相关人员参加。
赵晶是拜泉县的一位女出租车司机。2015年5月出车到克东县,在返回拜泉县的途中遇到打车人陈力(化名),途中陈力以“解手”为由让赵晶停车,顺手解开腰带绳将赵晶脖子勒住,致赵晶昏厥后抢劫逃逸。
赵晶经医院抢救,并在神经外科治疗28天后因无力支付医药费出院,出院后被诊断为意识障碍、肢体障碍、语言障碍和间断性失忆,经某鉴定中心鉴定为六级伤残。犯罪嫌疑人陈力被抓后,法院判决陈力赔偿赵晶经济损失47万余元,但因陈力无赔偿能力一直未作出赔偿。
在克东县检察院梳理司法救助线索的同时,赵晶的刑事诉讼代理律师找到办案人,该院受理了赵晶的司法救助申请。潘勇接待赵晶、审查核实相关证据后,同干警来到赵晶居住地拜泉县进行实地调查、走访、核实,并收集了相关材料。
经过深入的调查了解得知,赵晶在颈部受到伤害后导致丧失甲状腺功能,走路需人搀扶、手指间不能张开,生活不能自理,一直在进行康复治疗,在前期治疗和康复过程中欠下了外债,目前已无处可借,只能依靠患有严重糖尿病的丈夫开出租车维持生计。
在评议阶段,听证员围绕申请人的家庭困难程度、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赵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并对本次公开听证会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本案的办理让大家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温情。
陆陵以视频连线方式全程参加了本次听证会。据陆陵介绍,克东县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会开到被救助人的家里,既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起司法救助案件依法进行办理,更是以实实在在的暖心举措,让被救助人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该院这一好的做法将在全市进行推广。
据了解,克东县检察院将在下步工作中联合拜泉县检察院及残联等部门开展多渠道、多元化、综合性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纾解赵晶的现实困难。